《工會法》諮詢期結束 學社向勞局提建議
【特訊】《工會法》公開諮詢昨日截止,新澳門學社理事長甘雪玲、副理事長蘇嘉豪、理事陳偉全等一行人向勞工局局長黃志雄遞交意見書提出八點建議。
學社指出,團結權、談判權、行動權被視為「勞動三權」,諮詢文本僅包括組織和參加工會及集體協商權利,也未符合《基本法》規定,應同時細則規範罷工權利的行使,尤其是工會行使集體行動權的前提要件、程序、代表性、約束力及相應僱員保障等,完整和具體履行《基本法》憲制責任,更有效落實《勞動關係法》禁止僱主阻礙僱員行使權利的規定,亦避免無序和不受實質保障的罷工活動反而影響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