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公共場所中文標識英文譯寫規範 促進對外交流 打造國際友好型城市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珠海市制定出台珠海市《公共場所中文標識英文譯寫規範》(下稱《譯寫規範》),加強對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的設置和管理,提升城市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促進對外交流,打造國際友好型城市。珠海市人民政府昨(十三)日舉行新聞發佈會,珠海市外事局副局長張挺介紹了相關情況。

 隨著我國持續打造便捷的往來通道,對五十四個國家的過境免簽延長到二百四十小時,對三十八個國家實行單方面免簽,「打卡中國」日漸成為國際新風尚。今年珠海市將迎來第二屆亞洲通航展、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等重要展會、賽事和外事活動,迫切需要為來珠外籍人士提供良好國際化語言環境和國際化營商環境。城市公共場所標識是城市文化形象和對外宣傳的重要組成部份,其英文譯寫則是城市營造良好國際語言環境和人文、營商環境的關鍵推力。珠海市作為內地唯一與港澳陸橋相連的口岸城市,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視窗」。

 珠海市外事局副局長張挺表示,為高品質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化經濟特區,規範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的設置和使用,圍繞解決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缺少規範性標準的問題,以推進公共場所外語標識規範化管理為切入口,我們編製了珠海市《譯寫規範》第一批地方標準,這是珠海市首次制定標識語外語譯寫相關標準,包含通則、文體旅遊、醫療衛生、產業園區四部份,在全國首發產業園區中文標識英文譯寫專項地方標準,創新增加珠海非遺項目、特色景點、市屬醫院名稱、重點文體賽事和活動、重點產業集群等譯寫,為全市相關公共設施和標識的英文譯寫提供統一的技術依據,進一步提高和保障城市公共設施標識的英文譯寫準確度、規範性,為珠海市中文標識英文譯寫提供翻譯方法和「參考答案」。目前,第一批地方標準已正式發佈,於二0二五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譯寫規範》規定了珠海公共場所中文標識英文譯寫的相關術語和定義、譯寫原則、譯寫要求和方法、書寫要求等,提出了分門別類的譯寫示例,適用于珠海市公共場所(包括永久和臨時搭建)、機構名稱和公共服務資訊的英文譯寫。

 張挺介紹,珠海市《譯寫規範》的制定遵循科學性、先進性、適用性原則。在考慮現有國內公共場所中英文標識語設置的基礎上,參考國內相關公共場所中文標識英文譯寫的成熟標準,使標準內容適合珠海實際和發展需求,更好服務于珠海市公共場所中英文標識語的設置。起草組通過調查研究、專題研討、公開徵求意見、專家評審、技術評審等環節,最終形成定稿。

 張挺表示,《譯寫規範》的出台,不僅有助於城市管理者更高效地維護和更新標識系統,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同時能讓外國遊客更容易獲取資訊,減少溝通障礙,提升旅遊、學習、工作、生活體驗,還將規範語言使用,推動文化傳播和經濟發展,對珠海市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經濟特區具有重要意義。

 張挺表示,《譯寫規範》是落實《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推動國際語言環境法治化建設的重要舉措。第一批地方標準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和需求制定的,《譯寫規範》的出台為各區、各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公共場所建設和管理者以及珠海市市民在生活和工作中規範翻譯標識相關內容提供「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