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推動綠色出行及節能減排政策方向 公共部門正有序推進車輛電動化

 【特訊】環境保護局局長葉擴林就立法會梁普宇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對問題一、財政局表示,關於推動公共部門使用純電動車輛方面,現時公共部門在購買輕型電單車時,已規定必須選購純電動電單車,此外,財政局於二0二二年透過公函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促請其在購置或更換機動車輛時,須盡可能選購純電動車輛,以配合特區政府在推動綠色出行及節能減排的政策方向。

 鑒於機動車輛屬於耐用財產,其使用及折舊年期較長,為確保公共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相關車輛替換工作宜結合實際情況逐步推進,而不宜在原有車輛仍處於合理使用期內作全面更換。各公共部門則會按車輛實際使用狀況、部門運作需要及公共資源合理運用原則,有序推進車輛電動化。

 另一方面,隨着未來機動車輛市場的發展,預計將有更多純電動車品牌及型號引入本澳市場,為各公共部門提供更多合適選擇。加上現時使用中的非電動車輛將隨着年限逐步淘汰及置換,公共部門純電動車輛所佔比例預期將進一步提升。特區政府將繼續因應實際情況,穩步推動公共部門車輛電動化工作。

 此外,新建政府辦公大樓須為設置充電泊車位預留電量及相關充電基礎設施,同時鼓勵公共部門在具條件的現有政府辦公大樓增設充電泊車位,以推動公共部門使用電動車。

 對問題二、儘管現階段未有計劃推出置換新電動輕型汽車的資助計劃,但特區政府積極推動電動車普及化,其中根據《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自二00二年起使用石油燃料替代能源的新機動車輛可免徵機動車輛稅。同時亦按「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推出系列措施,包括於二0二二年起分階段推出置換電動電單車、淘汰老舊柴油車的資助計劃,以及於二0二六年二月一日起再次將運輸工具的公共充電收費下調約百分之十。同時持續完善電動車的充換電網絡,二0二五年已推出「設置街區電動電單車換電櫃先導計劃」,二0二六年中旬將於路氹城設置供輕型和重型車輛使用的超級充電站,以回應社會和電動車使用者對快速充電設施的需求。未來亦會按社會需求及場地條件,在現有或臨時公共停車場、公共街道等增設充換電設施,持續提升使用電動車的便利性。

 對問題三、由於停止新登記各類燃油車輛的措施牽涉層面廣,需結合社會共識後作綜合考慮。環境保護局會持續研判本地電動車推廣情況及電動車技術發展,適時與交通事務局研究制訂管制措施,推動陸上交通低碳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