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騷小話兒)項目的運轉 喬捷
沒有人會傻傻花錢跑去一個地方做節目,因為出外景好貴,投入成本好高,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客戶和金主做前期支持,項目基本是跑不起來的。單靠流量(銷量),不用直播帶貨,不用金主和資助方的節目,從來就沒有出現過。看《穿PRADA的惡魔2》大概就知道做傳播的行情了,大客戶還是得有,雜誌才辦得下去。觀眾多少,影響有多大,能不能繼續吸引更多大客戶,那則是媒體/節目自己的本領。
大型活動落戶一個城市無非就是這樣,前面不是有私人企業牽頭或投項目當金主,那就是政府主動出擊。錢是肯定要付,當然如何談條件,那就是技巧和手腕。就我見識過的辦活動的,政府全資邀約的有;政府牽頭付一點點宣傳費當個表率,然後大企業主動支持的有;政府就當個支持單位,發起動員令邀請相關企業一起支持地方文旅發展,也都有。比較有錢的房地產、煙酒商、藥業、金融機構⋯⋯反正能賺錢的,就幫扶一下,活動中間給這些企業站站台推推產品,或者純粹在中間感謝一下某某機構的贊助,刷一下存在感,那麼資金到位了,節目做得了,城市得到了宣傳,政府做到了工作,對一個城市產生了好奇,推動了旅遊和人員流動。這樣的錢花起來好像很多,但實際產生的效益通常都能抵得上「消費」。
行內人常說,有時候如果內容夠硬(吸引),本身可以用來留讀者和觀眾,免費都有人願意幹。相反,如果難度大,吸引力不足,再加上客戶本身不差錢,那收費是肯定要的,報價還可能會稍為抬高一些。宣傳推廣的價格,就是那個節目/平台的實力的綜合實力。既然是主動邀請對方來做的項目,價格就肯定不會便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