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接連發生青少年行為偏差個案 兩議員認應完善危機應對機制

 【專訪】立法議員梁鴻細關注近日發生十四歲少年持刀傷人事件,建議加強青少年守法意識;立法議員呂綺穎則關注到本澳近日接連發生青少年行為偏差個案,認為應完善青少年危機應對機制,並從源頭預防行為偏差問題惡化等。

 立法議員梁鴻細昨日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表示,近日發生十四歲少年持刀傷人事件,少年因未達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免受刑事處罰,但其非法攜帶管制刀具、暴力傷人的行為,暴露出本澳部份青少年法治觀念薄弱、對法律邊界認知模糊的問題,更折射出家庭、學校和社會有待完善的深層隱患,引發全社會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環境的高度關切與反思。

 他指出,現時數字時代下網路暴力內傳播、部份家庭親子溝通與監護不力、青少年「未滿十六歲無需擔責」的法律認知誤區等問題,直接影響青少年價值觀塑造與行為選擇,因此,築牢其犯罪防護防線至關重要。因此他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對網絡環境的淨化工作,對社交平台、網絡遊戲、短視頻等內容作嚴格監管,封禁暴力及教唆犯罪等內容,並於相關網絡平台設置青少年保護模式,對關鍵字進行過濾,杜絕青少年在網路上耳濡目染學習暴力行為。二、加強親子溝通賦能,建議政府及社團對社區弱勢社群及重點家庭提供情緒管理和衝突化解親子工作坊,指引家長識別青少年危險信號。三、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推動社會組織及鼓勵學校於課堂上公開各項暴力事件的刑罰及非刑罰處置結果,例如強制管教、賠償道歉、心理矯治等,打破青少年認為「未滿十六歲便無須承擔法律責任」之誤區等。

 立法議員呂綺穎議程前發言亦關注到青少年行為偏差個案,認為特區政府宜從整體規劃出發,持續完善「預防、介入、應急」三個環節,從源頭減低問題惡化的機會。她並提出三點建議,包括:一、建議善用已建立的「跨部門促進青少年成長保護網」機制,共同檢視並優化「以愛同行──關注青少年精神與身心健康工作小組」的運作模式及相關支援措施,確保校園及家庭所發現的潛在風險個案能獲得適切回應與持續跟進。並進一步研究設置「個案經理」制度,由經理統籌整合學校、社區及家庭資源,為高風險或出現行為偏差的青少年提供個別化跟進,避免因缺乏專責協調而導致支援不足。

 她又稱,二、在政府持續優化駐校輔導團隊配置的基礎上,建議研究推行駐校社工及特派輔導員的雙軌制度,由特派輔導員專責處理中高風險個案的評估與持續跟進,以加強對青少年的關懷力度與服務連貫性。此外,透過「模擬法庭」或「風險應變演練」等多元互動形式,協助學生在情境中培養守法意識。三、建議當局升級現有「心晴熱線」等支援功能,開設「二十四小時在線家長支援平台」與家長專線,提供持續的心理諮詢及管教策略建議,並透過資訊推送,主動傳遞最新的法律風險資訊,幫助家長適時提醒子女避免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