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熟日常)告別漫夏 安好
每年年底,都不太記得上一回入冬穿甚麼。冬轉夏時沒這個苦惱,攝氏二十八度和三十三度穿的衣服相差無幾──均已是背心短褲上陣,不能更少了。冬天則不然,攝氏十五、十、五度之間,都隔着鴻溝,從內到外的衣服都需要有所不同。
去年穿過一件白色長羽絨,因是十年前的產物,材料技術落後,穿在身上很是臃腫。每年都說要買新大衣,自己的審美卻仍停在十年前,所以每年都買不到。把照片拿來一看,只得憑日漸下垂的眼角排時間序。誰讓我連髮型都不怎麼改變。
冬天穿得多、搭配多,吃得也多。夏天悶熱胃口不佳,往往一點簡餐便足矣。冬天,本能地進食,藉此吸取大量熱能禦寒,要是吃點熱的,保暖力度亦大大提升,一舉兩得。吃胖了是一回事,花時間吃又是一回事。冬天,很是忙碌。
和夏天相比,我偏好冬天多一點,誰讓每年只有三數日秋天呢。夏天,下的雨多、流的汗也多。冬天,乾。寧願被紙張割破指尖,寧願忍受皮膚浮顯龜裂紋路,寧願鼻腔清涼得似塞了薄荷,還是張開懷抱迎接乾燥而麻煩的冬天。有時候,一個弊端便壓倒無數利端了。
某年八月,因公到加拿大待了兩星期。早上九時多,穿着黑色薄大衣走在太陽下,不熱、不潮,路上有松鼠和兔子蹦跳耍樂。或許在那個國度生活,我也能多喜歡夏天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