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賴弘國三段婚姻未能皆老的警示  方婷

從伴侶回饋與婚姻細節中,或者可梳理出賴弘國個性中的關鍵短板,這些短板直接導致了婚姻的難以維繫。首先是「承諾感的持續性不足」,Alice初期曾評價他「個性很好,吵不起架」,看似溫和的性格或許能快速吸引伴侶,但「不吵架」不等於「會解決問題」。三段婚姻中,他均能快速進入「婚姻角色」(丈夫、父親),卻未能在長期相處中兌現「長期陪伴」的承諾──第一段婚姻未扛過「新鮮感消退」,第二段未化解「明星婚姻的現實壓力」,第三段則在「育兒日常」的瑣碎中逐漸失溫。尤其第三段婚姻中,他前期通過社群營造「好丈夫、好父親」形象,後期卻任由關係破裂,未展現主動修復的行動,側面反映其「承諾」多停留在「關係初期的表面投入」,缺乏長期堅守的韌性。

其次是「關係經營中的規劃性與責任感不足」,與阿嬌的婚姻中,「婚禮耗光積蓄」的表述暴露出他在婚姻經濟規劃上的草率;而三段婚姻均未經歷「問題磨合」便結束,顯示他在面對婚姻矛盾時,傾向於「逃避」而非「解決」──當新鮮感褪去、現實壓力浮現(如經濟、生活習慣差異、公眾關注),他未能承擔起「協調者」與「解決者」的責任,反而選擇「離婚」作為退路。這種「缺乏韌性」的應對方式,讓每段婚姻都淪為「短暫體驗」,而非「長期共建」。

最後是「自我認知與角色定位的模糊」,從空姐到明星再到上班族,他的三任妻子身分差異顯著,反映出他對「理想伴侶」的定位並不清晰,婚姻選擇可能受「當下感覺」或「外界期待」影響(如與阿嬌的婚姻或有公眾形象考量,與Alice的婚姻或為追求「穩定」標籤),而非基於對「自身需求與伴侶適配性」的深度認知。這種模糊的定位,導致婚姻中難以形成穩定的相處模式,也讓伴侶難以感受到「被堅定選擇」的安全感。

外界曾有「二婚者不可嫁」的極端言論,將賴弘國的婚姻失敗歸咎於「標籤化屬性」,但這種說法顯然片面。真正導致他婚姻屢屢失敗的,並非「婚姻次數」,而是他「未能從過往婚姻中汲取教訓,始終缺乏長期關係經營的核心能力」,他始終在「快速進入婚姻」中尋找安全感,卻從未在「長期相處」中學會如何維繫安全感;始終在關係初期營造美好形象,卻從未在矛盾中學會如何承擔責任。如此看來,這位熱愛「結婚」的美男子到底還會不會再婚?肯不肯學習與人相處及處理問題,這都是他的個人問題,但亦可以給大家一個反面教材,結婚不是一時興起,而是要為長期生活問題磨合做好準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