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運錢與賭客交易 營運資金兩億 不法匯兌集團九人被拘

 【專訪】司警與內地公安聯手破獲兩個不法匯兌集團。其中一個集團以「假聘用」方式,利用食店「外僱」做跑腿駕車運錢與賭客交易。去年十月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涉兌換的營運資金高達兩億港元,獲利最少一百萬。行動中起出逾四百五十萬港元現金,追緝在逃人士的下落。

 首案本澳司警共拘捕九人(七男兩女),年齡介乎二十五至五十二歲。其中兩名內地男骨幹均無業,分別姓覃及姓丘。兩名食店本地負責人分別姓劉(男)及姓林(女),經營中區同一食店;兩名娛樂場男公關(本澳居民)分別姓吳及姓黃;三名本澳居民,分別姓鄭,報稱維修員,其是某地下錢莊的管理者;姓劉,女,無業;姓陳,報稱藥物管理員。他們會被控以犯罪集團、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假聘用罪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司警在去年底接獲上海公安的情報,指有內地犯罪集團以「跑單方式」安排「假外僱」等人在本澳進行不法匯兌。經調查至本月二十五日下午,兩地警方聯合採取行動,公安分別於福建、廣東、安徽等地拘捕二十多人,包括集團主腦,骨幹及兩名「假外僱」。司警分別在北區及路氹七個住宅單位,中區一食店及一個地下錢莊拘捕涉案的九名男女,起出現金包括四百三十多萬港元、十九萬六千澳門元及一萬九千五百元人民幣;行動同時檢獲多部手機及一部私家車。

 調查發現,犯罪集團主腦在內地安排兩名骨幹覃某及丘某來澳,招攬食店負責人「假聘用」兩人做外僱。其後再招攬其餘成員分工,分別負責聯絡、搵客及協調派送現金。該集團並安排該兩名「假外僱」租住氹仔一單位,並購買一部私家車,當內地主腦確認收到賭客的人民幣轉帳,便指示兩夠「假外僱」驅車運送現金到娛樂場酒店給賭客。其中一個資金來源為該地下錢莊,而劉女亦經常從香港不知名的店舖帶港元現金交予「上線」。

 司警表示,該犯罪集團自去年四月開始組織人來澳犯案,去年十月底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涉兌換的營運資金高達兩億港元,獲利最少一百萬港元。兩地警方正追緝在逃人士的下落,跟進具體的犯罪得益及各成員間收取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