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破新法生效後最大宗不法匯兌案 拘33人 犯罪集團開珠寶店掩飾換錢兌換高達5.9億元

 【專訪】司警與內地公安聯手破獲兩個不法匯兌集團,司警偵破的其中一個不法匯兌集團,行動中共拘捕三十三名本澳及內地男女,包括六名商人及多名銷售員,起出逾千八萬港元現金。該犯罪集團涉嫌在娛樂場酒店周邊開設八間珠寶店,利用「虛假交易」作掩飾與賭客交易,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涉兌換的營運資金高達五億九千萬澳門元,獲利逾二千萬澳門元。司警稱此為新法生效後,偵破的最大宗不法匯兌案。兩地警方正追緝在逃人士的下落。

 涉案的三十三人(十九男十四女)年齡介乎三十至六十歲,包括二十二名本澳居民,十一名內地人。其中六名本澳商人分別為主腦及骨幹),其中兩男主腦姓翟,親兄弟;兩人姓左,親屬關係;兩人姓伍,親屬關係;他們會被控以犯罪集團、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司警早前接獲檢察院交來一宗不法匯兌案,要求進行調查,經分析發現幕後涉及一個具規模的犯罪集團。至本月二十五日下午採取行動,分別在路氹不同的酒店及新口岸區八間珠寶店,新岸一商業中心,北區一個地下錢莊以及多個住宅單位,拘捕其中三十二名涉案男女,昨日清晨再拘捕多一名女子。行動中起出逾一千八百萬港元現金,少量籌碼,四十八部電子設備,十二本懷疑與案有關的帳簿,一批「虛假交易」的單據及發票等。

 司警調查發現,有關犯罪集團由翟姓兄弟主腦聯同其餘四名商人,開始有關的珠寶公司作掩飾,利用「POS終端機」為賭客刷卡購物進行「虛假交易」,之後提供港元現金給賭客,集團並會偽造虛假的交易單據,逃避警方的追查。此外,集團亦會利用內地公司或個人的手機支付工具,收取客人的人民幣轉帳後再給予港元現金。同時在珠寶店內亦會協助客人,將贏得的港元現金兌換成人民幣匯回內地。

 司警指,該犯罪集團為擴大匯款的營運資金,允許上述店舖的店員使用個人的網上支付工具出資參與犯罪,會按比例收到報酬。而北區某地下錢莊與集團關係密切,長期為有關店舖提供港元現金。調查得悉,集團最早在二零一九年在賭場酒店周邊開店,新法生效至今涉兌換的營運資金高達五億九千萬澳門元,獲利逾二千萬澳門元。兩地警方正追緝在逃人士的下落。

 司警表示,經調查今次破獲的兩個犯罪集團,初步沒有關聯,會進一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