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簽署修改消費稅規章法案意見書,該法案建議明年九月起生效。委員會主席葉兆佳表示,新制度需政府、銀行及商家等多方配合,同時搭配「報關清關一件事」電子系統實施,由於相關係統搭建需時,因此預留較長時間的過渡期。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修改十二月十三日第四/九九/M號法律通過的〈消費稅規章〉》法案的細則性審議工作及簽署意見書。該法案提出優化進口酒精飲料(含百分之三十或以上)及煙葉產品的消費稅繳納制度,改為「清關時繳納制」,按實際進口貨物數量等繳納消費稅,免除繁瑣的退稅程序,有利改善營商環境,減輕進口商資金周轉壓力。
委員會主席葉兆佳會後表示,委員會認同改革措施,並向提案人了解具體操作方式。他引述政府回覆稱,進口商在銀行開立用於繳納稅款的賬戶時,須預先授權銀行圈存及扣款。當進口商申請進口准照時,經科局將通知銀行圈存相應款項,作為繳納消費稅之用;待產品實際進口並完成清關後,便按實際進口數量,由銀行直接把相應稅款轉賬至經科局。
委員會認同上述改革措施,並向提案人了解具體操作方式。提案人解釋,進口商在銀行開立用於繳納稅款的帳戶時,須預先授權銀行進行圈存及扣款。當進口商申請進口准照時,經科局將通知銀行圈存相應款項,作為繳納消費稅之用;待產品實際進口並完成清關後,便按實際進口數量,由銀行直接把相應稅款轉帳至經科局。委員會接納提案人的說明,惟認為相關操作涉及進口商、銀行與經科局之間的資金流轉,為確保程序明確與法律依據充足,應於法案中明文規範相關操作流程。提案人同意委員會建議,並已在法案修改文本中增補相應規定。
另一方面,委員會亦關注,若電子系統發生故障而無法扣款時,相關產品如何順利進口的問題。提案人解釋,一旦發生系統故障,致無法透過銀行轉帳方式扣除稅款,經科局將把系統異常情況,連同相關產品資料及進口準照憑證通知海關;海關接獲通知後,即予放行貨物進口。委員會認同提案人的說明及應對措施,但指出法案原有文本未有清晰載明上述通知流程。提案人同意委員會意見,並已在法案新文本中作出相應調整。
最後,委員會亦關注法案為何訂於明年九月一日方始生效,並詢問政府相關的準備工作進度。提案人表示,為配合新制度實施,經科局已聯同行政公職局、金融管理局、財政局及相關銀行,展開專用電子系統的開發工作。由於新系統涉及特區稅務系統與銀行帳戶系統的對接與協調,為確保資料傳輸準確及運作穩定,需進行充份測試與整合,故建議法案於明年九月一日生效。委員會接納提案人的說明及建議。
法案將由立法會主席安排提交立法會全體會議作細則性審議和表決,如獲得通過,法案自二零二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