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九日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十九日全文公佈。意見指出,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壓實網絡食品銷售從業主體責任。
意見分為完善食用農產品協同監管、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加快建立食品貯存監管機制、加快建立食品運輸協同監管機制、健全食品寄遞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健全餐飲服務綜合監管機制、完善進口食品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加強組織實施等九個部份。
在健全食品寄遞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方面,意見指出,加強網絡訂餐配送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網絡訂餐平台、餐飲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落實網絡訂餐配送環節食品安全責任。
在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方面,意見指出,網絡交易平台企業要按規定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審查食品生產經營者入網銷售主體資質,規範主體信息、食品信息刊載公示,依法對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展示、藥物殘留檢測等進行檢查把關;加強入網銷售行為過程管控,及時發現違規行為並作出相應處置。
意見指出,主播及其服務機構要規範開展營銷活動,依法對其推薦的食品進行查驗。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把質量安全關,保持線上線下同標同質。從業主體明知或應知產品違法但未採取相關處置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在完善進口食品風險聯防聯控機制方面,意見表示,完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監管制度。商務部要會同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建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負面清單,將明令暫停進口的疫區食品以及因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風險啟動應急處置的食品等列入負面清單並實時調整。
意見還指出,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等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