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裙底或「移花接木」及未經同意發佈秘密影像均為罪行 窺淫罪三讀通過最高囚五年
【香港中通社九月三十日電】香港立法會九月三十日三讀通過修訂《刑事罪行條例草案》,訂立窺淫、未經同意下發佈或威脅發佈私密影像等新罪行,新訂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在香港現行法例中,並無針對窺淫或偷拍的特定罪行,因此特區政府建議訂立多項新罪行,包括訂立窺淫罪,以處理偷窺或偷拍行為;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處理包括俗稱「影裙底」行為,以及未經同意下發佈或威脅發佈私密影像等。
政府亦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將「私密影像」的定義涵蓋至「移花接木」影像,即通過修改圖片將某人的臉部移至色情照片,以及賦權法庭發出處置令,將涉案影像刪除和下架等。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隨著科技發展,越來越容易偽造非常像真實的私密影像,發佈「移花接木」的影像對事主的傷害,並不少於發放真實的私密影像。希望修例向公眾發出清晰訊息,即不應作出偷拍等卑劣行為,否則需要承擔嚴重後果。
香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歡迎通過修訂。她說,過去沒有這些針對性罪行時,警方只能通過「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名作出檢控,阻嚇力有限。
葛珮帆說,自己也是「移花接木」照片的受害人,「移花接木」照片會對事主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認為現時立法過遲,但「有好過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