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懲治搶單「物理外掛」等 不正當競爭行為

 【中新社北京九月九日電】(記者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九日發佈的一起案例明確,提供搶單「物理外掛」破壞平台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高法當日發佈二零二六年人民法院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九件案例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術秘密、商業詆毀、虛假宣傳、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等。

 其中,「某科技公司等與某電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顯示,某電子公司對外銷售產品「點滑器」,並發佈教程視頻,指導騎手無需手動觸碰手機屏幕即可快速刷新訂單、自動搶單。法院判令某電子公司賠償某科技公司等三百萬元人民幣等,一審判決已生效。

 最高法表示,本案是規範外賣行業競爭秩序的典型案例,對依法規範平台經濟新業態、護航平台經濟健康規範發展具有示範意義。

 此次發佈的案例顯示,針對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具有嚴重危害性和明確可責性的新類型不正當競爭行為,法院平衡規範與發展、技術賦能與公共利益維護之間的關係,穩慎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和相關兜底性規定認定侵權,促推科技創新向上向善。

 其中,法院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認定利用人工智能技術批量生成、發佈針對他人軟件產品的測評文章,為自身軟件產品引流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為促推平台經濟、新能源產業等重點領域高質量發展,法院還依法整治「內卷式」競爭。此次發佈的案例明確,直播電商經營者發佈利用技術手段篡改的同行直播帶貨視頻,虛構商品推廣關係,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