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七十歲白鬚伯伯「踩場」贏盡女子撲克賽  承鈺

許多人(包括筆者在內)看到這宗新聞的第一個疑問必然是:既然賽事打正旗號是「專為女性設計」,為何在賭場嚴密的體制下,會出現如此巨大的漏洞,讓一名男子順利報名並參賽?

事實上,這個突破口源於佛羅里達州的州法律。當地的反歧視法例明文規定,賭場等公共場所不能以性別為由拒絕任何人參與賽事。換言之,賭場可以將賽事「命名」為女子賽,並以較低的買入費或宣傳手法吸引女性參賽,但在法律層面上,他們無權將手持報名費的男性拒諸門外。

這名老翁能夠精準地找到並利用這個法律漏洞「踩場」,本身確實需要幾分聰明與異於常人的膽識(或者說厚面皮)。但他在被全場針對、甚至被巨額懸賞追擊的龐大心理壓力下,依然能擊敗八十二名對手奪冠,是否證明了他在撲克上天份過人?

無可避免地,這宗賽果必定會引來部分「好事之徒」,借機大做文章,將勝負與性別優劣掛鉤,藉此宣揚男性在智力競技上更具優勢的論調。然而,筆者對這種說法絕不認同。德州撲克本就是一項結合技術、心理戰與運氣的遊戲,單憑一場賽事的偶然結果,根本無法,也不應被用作評價性別優劣的標準。休斯的勝利,只能證明他當天的運氣、牌技與抗壓能力確實勝人一籌。

這宗奇聞留給我們的,除了是一個茶餘飯後的有趣話題,也再次敲響了關於智力競技「性別組別」存在意義的思考。在保護特定群體參與空間的同時,如何完善法規以堵塞漏洞,或許才是主辦方未來最頭痛的難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