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大火兩公司及七人被控廿五項罪包括詐騙洗黑錢等 三男及兩公司被控五項誤殺罪

 【香港中通社六月十日電】(記者張明臻)香港大埔宏福苑去年十一月發生大火造成一百六十八人罹難。香港警方及廉政公署成立聯合調查小組,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十日落案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二十五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

 警方與廉署成立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已在半年內拘捕三十五人。十日,警方正式起訴三名男子及兩間本地公司共五項誤殺罪;廉政公署合共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二十項控罪。上述罪行已在十日分兩案提堂。

 警方發現,負責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在監管工程物料和程序中,涉嫌違反謹慎監督的責任,有嚴重疏忽。存在問題包括使用非阻燃安全網、易燃發泡膠板、移走樓梯走火通道窗戶等,影響防火安全,導致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路徑,造成大量死傷。

 警方落案起訴三名男子及兩間公司,被告分別是涉案總承建商宏業的時任董事兼技術董事何建業、工程顧問鴻毅的時任董事及該工程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鴻毅董事黃俠然,其餘被告分別為宏業及鴻毅。

 廉署的檢控主要涉及四大範疇,包括總承建商招標過程造假、工程監督造假、工程顧問公司董事洗黑錢、以及在調查中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調查發現,黃俠然涉串通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何建業,隱瞞宏業訴訟記錄、誇大其評分,詐騙宏福苑法團、業主,令宏業中標,取得三億港元合約。相關涉案人士並涉嫌在工程監督上造假,虛報已履行法定檢驗職能,並在火災後偽造檢驗文件。

 過去六年,鴻毅先後承接多個屋苑的顧問及維修合約,期間黃俠然與職員李敏、妻子鍾素芬涉嫌通過銀行戶口處理懷疑貪污所得共四千萬港元,亦被控多項逃稅罪。黃俠然友人洪國偉,在廉署調查期間,協助隱藏近六十萬港元現金,懷疑為部份賄款等。

 廉署強調,會與警方繼續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拘捕或檢控行動。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十日電】香港執法部門在調查大埔宏福苑大火慘劇約半年後,今天公佈起訴七人及兩家公司,罪名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

 宏福苑有七幢大樓,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屋苑發生大火,其中六幢被焚燒,導致一百六十八人死亡,是一九四八年以來香港傷亡最慘烈的火災。大火發生時,宏福苑正進行維修,被棚網遮蓋。

 在大火發生後,警方及廉署成立了聯合調查小組。警方公佈,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

 香港警方及廉署今天依誤殺等罪名起訴七人及兩家公司,共二十五項控罪。

 據公佈,在宏福苑進行維修期間,七名被告擔當不同的角色,有工程顧問公司的董事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的董事;兩家被起訴的公司分別是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及工程總承建商。

 宏福苑大火為香港近百年來最致命的火災之一,行政長官李家超已委任了獨立委員會調查其肇因及相關問題,以便找出預防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