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七/二00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律草案,建議將現行勞工法規定的七十日產假調升至九十日,並將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身兼行政會發言人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昨表示,為落實完善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施政工作,特區政府於二0二六年一月卅一日至三月十六日期間進行了為期四五日的公開諮詢,就調整《勞動關係法》中有關產假及年假的規定聽取公眾意見。
諮詢期內,勞工事務局共收集到一萬零廿五份意見,並整理出約六萬三千條具體意見及建議。經分析及充份考慮公開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特區政府制定了本法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將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的七十日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份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
二、引入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起始日數為六個工作日,僱員的年資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年資達十二年以上,年假日數達十二個工作日。特區政府冀透過修法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同時兼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承受能力,達致勞資雙方利益的適當平衡。
三、法案亦同時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有關因成為母親而缺勤的規定,調升因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上限至九十日,並完善活產嬰兒死亡後的缺勤規定,以全面提升女性僱員的福利保障。
法案建議自二0二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最後,公開諮詢期間亦有較多意見提倡產假報酬補貼措施恆常化,特區政府將會在政策上對此作相應考慮。
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表示,公開諮詢期間亦有較多意見提倡產假報酬補貼措施恆常化,特區政府將會在政策上作相應考慮,未來或會透過行政法規形式制定。
就社會亦關注的男士侍產假調整,陳元童稱,諮詢主要聚焦產假日數及年假日數,但政府會持續聆聽社會對男士育兒措施的訴求,未來制定勞動範疇政策時將綜合考慮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