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傳真)付費充電 無可厚非 櫻花日記
澳門公共停車場裏的充電樁,近日開始需要掃碼才能充電了。有市民猜想,此舉是在為收費鋪路。由開始時候的免費,到現在的掃碼,最後得先付費才能充電。似乎是先挖了一個大坑,慢慢把人引誘到坑裏。但平心而論,給交通工具充電了,難道不應該繳付相關的費用嗎?
電動車,包括電動汽車和電動單車,取代油車,從節減能源和環保的角度看,都是世界性的大趨勢。可能燒油的車輛,很長一段時期仍會是主流,仍會繼續存在,但充電的車輛,將越發增多。整個世界都如此,澳門也不會例外。
政府在宣傳、推廣充電車輛之初,為加大宣講力度,或者吸引市民關注,先給市民一些實實在在的甜頭,給那些勇敢嘗試螃蟹者,免費充電一段時間。這是政府的一種宣傳手段,或者說策略吧。
站在政府的立場,雖然府庫的錢是公家的,雖然如俗語所說,崽賣爺田不心痛,但也不能隨意揮霍。站在其他市民的角度,他們因為還沒有充電車輛,就無法得到此類優惠。如果長期如此,對他們而言,顯然有失公平公正。
現今開始需要掃碼才能充電,按相關程式,得先下載相關的APP,登記開戶,填寫個人資料。還可能綁定卡號等。這確實是在為下一階段的收費做準備。讓市民有一個過渡的時段,不會到時手忙腳亂。
還可以預見,之後,凡是在公共停車場電樁充電者,可能一律先付費,後充電。內地的操作,就是如此。只是大家都習慣了。在內地的民眾看來,這是天經地義無可厚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