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優化申領「良民證」 符條件者無需提交指紋
【香港中通社三月二十九日電】香港警務處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簽發服務,將由三月三十日起進一步優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無需提交指紋便可完成申請程序。
新措施配合行政長官二0二五年施政報告提出的「持續提升數碼應用」,為市民提供更優質、便捷的服務。新措施實施後,符合列明條件的申請的處理時間將由二十八日縮減至十五日。
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一項由警務處提供的收費服務,只供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包括旅遊、升學或居住等),或領養小孩之用。現時所有申請人可經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及繳付申請費用、預約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或九間指定警署套取指紋,以及查詢申請進度。
由三月三十日起,申請人如符合條件,無需提交指紋便可完成申請程序。條件包括以「智方便」戶口透過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及申請目的並非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事務(例如領養小孩)有關。
在特殊情況下,符合以上列明條件的申請人仍有可能被要求到相關地點提交指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