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大會昨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第一四/二0二一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表示,是次修改旨在體現「放管結合」的原則,並總結法律的執行情況提出優化措施。如自發主動拆除非法工程及恢復原狀可獲免除罰款。
譚偉文引介法案時表示,是次修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一、為配合電子政務,將透過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的行政法規,對於實用面積不超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非居住用途獨立單位的工程預先通知,以及更改工程的工程預先准照申請,如透過電子平台提交,將即時接納預先通知及發出工程預先准照,以提升效率。而為確保電子方式操作的可靠性,有必要在法案中新增提供不實或錯誤資料的罰則。
二、擴大豁免發給准照的適用範圍,包括負責營運機場、公共客運碼頭或輕軌系統的實體在該等設施進行的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以及公共部門在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及其緩衝區或臨時緩衝區內進行的工程,亦無須發給工程准照,但仍須遵守《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三、鼓勵市民自願拆除非法工程。對於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除獲豁免發給准照外,亦無須提交預先通知。另外,自發主動拆除非法工程及恢復原狀可獲免除罰款,如已被命令拆卸和復原,只要在指定期間內遵守指示,亦可獲減免一半罰款。
四、理順監察及通知方面的規定,以提升執法的效率。
五、因應市政署發出門牌的職能將併入土地工務局而相應在法案中增加有關規定。
在一般性討論時,議員謝誓宏、梁鴻細先後提到門牌更換相關安排。譚偉文表示,當局不希望擾民,門牌更換的原則是有需要才更換,現時保存良好的門牌將繼續保留,只會向新樓宇發出門牌,而門牌式樣將採用較中性設計,式樣變化不會太大。
議員周家俊關注到自願清拆情況。譚偉文稱,二0二五年共有二百四十一宗個案,當局推出放寬措施有助鼓勵居民自願清拆,但「放」和「管」需並行,在鼓勵居民自行拆除非法工程的同時,未來工務局亦會加強巡查監督,包括利用科技手段,同時加強相關宣傳,讓市民明白違法工程除受罰外,對樓宇結構安全亦有嚴重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