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份刊物去年被吊銷登記

 【特訊】 根據《出版法》及《出版登記規章》的相關規定,二零二五年新聞局吊銷了六份刊物的登記。而在新聞局新登記的刊物共六份,包括一份周報、三份月刊、一份季刊及一份年刊。

 被取銷登記的六份刊物包括《天空時報》(周報)、《國際貿易導報》(周報)、《澳門青年報》(月刊)、《論盡》(月刊)、《Asian Heart Journal》(半年刊)及《玩轉珠澳》(年刊)。

 目前,在新聞局有效登記的各類出版物共一百一十份。如欲查閱依法向新聞局遞交法定存檔且出版登記仍有效的刊物基本資料,可進入新聞局網站(www.gcs.gov.mo)的「刊物狀況」欄目內,使用搜索功能進行檢索;同一頁面內還可查找「歷年來吊銷刊物記錄」,包括於二零二五年內被取銷登記的出版物。

 根據《出版法》第十五條及《新聞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條的規定,新聞局負責為報刊企業、編印企業、新聞通訊企業的所有權實體,以及傳媒法人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的屬下通訊員及其他形式的代表,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定期刊物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