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星泰被提起公訴 被控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電】(記者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十四日通報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星泰涉嫌受賄一案進展。經最高檢指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劉星泰利用擔任山東省無棣縣委副書記、縣長,無棣縣委書記,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山東省日照市委副書記、市長,日照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劉星泰生於一九六三年一月,山東利津人,二0二二年一月起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二0二四年五月,官方通報其任上被查。

 二0二四年十一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劉星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幹部選任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劉星泰還被指「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在推進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專橫霸道」「違規融資舉債,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