氹仔湖畔大廈一單位火警遭焚毀並波及兩單位 有指警鐘未鳴 兩女居民意識模糊須送院廿人疏散

 【專訪】氹仔湖畔大廈第五座七樓一單位昨早發生火警,有兩名火警單位住戶分別為七十九歲及五十一歲的本澳女居民,被救出時意識模糊,送山頂醫院搶救,火警中亦約有二十人需要疏散。就大廈警鐘及消防水壓等情況,房屋局回應稱,正待管理公司提供事故報告,作進一步調查。

 事發在昨早上七時許,消防接報到場發現火警單位的露台有明火,開喉灌救。涉事大廈外牆被燻黑,期間有住戶反映,警鐘一度沒有鳴響,走到走廊才發現濃煙密佈。

 消防局副局長林俊生昨早在火警現場發佈相關資料時表示,昨早上約七時四十分接報,由於接報起火樓層(十樓)與實質發生火警(七樓)的樓層有差異,因此需要點時間尋找正確的火警位置,同時升降機損毀,隊員需攜裝備上樓。加上當時起火的單位大門打開,受昨早風勢影響,消防到樓層打開防煙門時,現場溫度已相當高,增加了救援難度。還有是到達現場需時需要作水源處理,約十五分鐘後開喉,至八時五十五分將火勢撲滅,起火單位全面焚毀,波及另外兩個鄰近單位。

 就有住戶反映警鐘一度沒有鳴響,消防稱,隊員到場時警鐘有鳴響,部份單位可能因為位置問題未必聽到火警鐘鳴聲。

 就氹仔湖畔大廈經濟房屋某單位昨(二十四日)早上火警一事,房屋局回應稱,在收到消息後已派員到場。經了解情況,發生火警單位為第五座七樓,現場公共地方被嚴重燻黑,八樓以下公共照明受影響,五部升降機中兩部被水浸未能運作。至於大廈警鐘及消防水壓等情況,正待管理公司提供事故報告,作進一步調查。

 房屋局已要求管理公司盡快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根據第四一/九五M號法令,管理公司須確保大廈公共設備保持良好運作的狀態,倘違反相關規定,可開展處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