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廉署工作報告在反貪範疇案件中指,去年先後偵破兩宗澳門某保安服務公司人員合謀詐騙政府的案件,合共導致治安警察局及衛生局損失逾五百三十九萬元。
廉署工作報告指出,去年(二0二三年)偵破保安公司人員合謀詐騙政府案件,涉案保安公司多名隊長指示屬下在口岸當值的保安員,在同一上班時段,分別到政府不同部門簽到,他們並冒充休假或已離職的保安員,向治安警察局及衛生局虛假簽到,製造有按合同提供足夠保安員人數的假象,導致兩局損失逾三百零九萬元。涉案公司的管理人員在另一口岸為衛生局提供服務時,亦用類似手法作案,導致衛生局損失逾二百三十萬元,涉嫌詐騙、偽造文件、電腦偽造罪,均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廉署亦查處有公司長達五年的外僱續聘申請,一直沒滿足聘請本地僱員最低人數要求,但仍獲勞工事務局批准續期。由於沒發現刑事違法,廉署案件歸檔,轉介勞工局跟進處理。
報告亦公佈一宗涉及教育機構的專案調查,機構代表投訴前工務局及教青局在工程更改計劃及營業執照的審批程序上存在行政失當,導致機構一直未能獲得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資助而無法經營。廉署調查指出,投訴人的經營資本來源不應僅限於持修計劃的資助,行政當局毋須為機構業務的興衰負上任何責任。涉案教育機構場所位於外港新填海區,前工務局審批更改工程計劃時,錯誤核准將冷氣機散熱機組安裝在外牆,未符合所在區域的特別指引;教青局審批營業執照時發現並向前工務局尋求意見,但未收到回覆前已發出牌照,最終按前工務局新意見勸籲場所更正。
報告指出,工務部門在工程審批程序上,人員的嚴謹性及專業性均存在認真檢討及優化的空間,而教青局亦有必要重新檢討審批教育執照的流程嚴謹性。教青局其後回覆已檢討整個審批流程,包括建立電子化審批系統;工務局則表示已口頭告誡負責的工程師,並要求相關人員要確保工程計劃完全符合規定。
另外,報告顯示,有社屋住戶留宿時間未合規定,原被解除社屋租賃合同,但因房屋局的程序出現瑕疵,被司法機關裁定撤銷,房屋局未有提出上訴,亦沒有重新安排入住社屋,直至廉署去年介入後獲重新安排入住。
廉署經分析卷宗證據,確認有關出入境記錄所顯示的事實,認為房屋局的行政決定雖因程序瑕疵而被裁定撤銷,最終結合時效的考慮而決定恢復投訴人租賃社屋的權利。廉署發函提醒房屋局須持續履行審查及監察權,查察是否存在長期不在社屋居住的行為,確保公屋資源被妥善利用。
廉署去年共立案二四九宗
《二0二三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昨天(六月十二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報告指出,廉署積極把握疫後復甦時機,在反貪、行政申訴及宣傳教育上力求精進。二0二三年共立案二百四十九宗,反貪及行政申訴分別佔一百零二及一百二十三宗,另應境外執法機關請求開立協查個案二十四宗,不具立案條件歸檔或轉介予權限部門跟進的有三百八十七宗。
反貪方面,除揭發助理檢察長涉嫌為刑事案件受查人士提供不法協助的案件外,還查處多宗涉及不同保安服務公司的個案,案件類型包括:以虛假簽到詐騙政府部門、偽造文件騙取外勞名額,以及內部管理涉及私賄等。另外,亦查處多宗公務員不實打卡的案件。但廉署指出,過往層出不窮的詐騙政府資助案件較上年大幅減少,認為是在嚴厲打擊與制度建設並重、宣傳與教育並行的策略下,暫時遏止了勢頭。
行政申訴方面,廉署因應部份個案,與行政公職局共同探討對公職法律制度及規範的正確理解,以正向互動持續完善相關制度,並共同謀求最佳解決辦法。此外,廉署持續落實「回頭看」機制及鼓勵部門行政自信。又形容,絕大部份部門在行政申訴調查階段表現出合作態度,願意檢討及致力優化工作,共同完成實現公共利益的使命。
在宣傳教育上,廉署持續落實長期宣傳計劃「全民廉潔系列」的內容,重點以青年為對象,推出不同主題廉潔教育活動。另外,廉署全年舉辦六百零五場講座、座談會及活動,對象包括公務人員、商業機構僱員、市民,大專及中小幼學生等,並積極拓展不同宣傳方式及渠道,宣揚廉潔信息。對外交流與培訓方面,先後組織代表團出訪,還分別以線上線下參加《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履約審議工作;亦分別接待內地、香港及其他國家和地區同業機關,並積極派員到內地和香港培訓,以及參加國際和區域組織所舉辦的線上培訓課程。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的規定,報告已提交行政長官賀一誠。報告還收錄部份反貪及行政申訴個案的案件選要。全文可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或登入廉署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