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與兩名台灣朋友違居家令外出 遭送集中檢疫 上訴遭駁回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十二月十日電】香港籍錢姓男子和台灣朋友共三人居家檢疫違規外出,各遭罰十萬元新台幣,移送屏東集中檢疫所。三人主張集中檢疫所環境髒亂,聲請釋放返回居家檢疫,遭高雄地方法院裁定駁回。
三十五歲香港籍錢姓男子和他的二十五歲胡姓女友、三十二歲黃姓男友人等三人聲稱,他們當天駕駛自用車輛外出,還未接觸任何人,即因忘了帶手機折返被查獲,首次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就被移送集中檢疫,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三人抱怨,屏東的集中檢疫所環境惡劣,不但入住時毫無清理,床單也有毛髮,根本形成防疫破口。另外,他們質疑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但依傳染病防治法應僅能處罰鍰,集中檢疫無法源依據,加上他們是在移送到集中檢疫所後才收到處分書,程序違法。
根據判決,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防疫機關開出的處分書已載明三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和行政救濟、提審權利等條款,書面記載符合相關法規,處分書也無重大瑕疵。加上集中檢疫過程已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無違法。據此認為三人要求釋放,續行居家檢疫並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