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外僱被潑通渠水案告破 疑人送法辦 內地婦疑事主與其夫有染施毒手

 【專訪】就日前發生的一宗一名女外僱遭「兜頭潑」腐蝕性液體案件;司警經調查,拘捕一名內地女子。疑人因懷疑事主與其丈夫有婚外情,導致她離婚及無法取得澳門身份證,以通渠水潑向對方以圖報復。

 疑人作案時手部亦被通渠水濺傷。事主目前仍然留院,她面和頸二至三級燒傷,視力下降。

 涉案女子姓周,五十四歲,家庭主婦;她會被控以嚴重傷人(加重情節)移交檢察院偵辦。案中傷者四十多歲,女外僱。

 案情指,女事主在本月九日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被「兜頭潑」腐蝕性液體後;司警接手調查,經進一步分析鎖定目標,當日傍晚,在涉案周女的黑沙環住所將之拘捕,有人承認犯案。

 經調查,周女與事主是前同事,兩個月前周某懷疑其丈夫與事主有婚外情,未幾丈夫即辦離婚手續。她因此未能取得澳門身份證,加上之前曾應丈夫要求借了五千元給事主,但追討欠款不果,遂起疑心報復。案發前一天到超市購買一樽一公升通渠水,等事主下班時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