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六日電】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二0二六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條例》旨在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領導,強化事業單位公益性職責,規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合法權益,發揮事業單位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條例》共六章三十四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總體原則。規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向,堅持公益為民、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協同高效、權責一致。
二是加強事業單位黨的領導。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根據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在事業單位成立黨的組織,完善事業單位黨的領導體制,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強化正風肅紀反腐,全面加強黨的建設。
三是強化事業單位公益性職責。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堅持以服務社會公共利益為宗旨,樹立社會效益優先的鮮明導向,強化公益性職責履行,不斷提高公益服務的質量和效益,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強調事業單位不得偏離公益服務主責主業,不得超出規定的職責範圍開展業務活動,不得違規舉辦企業,不得違反非營利法人規定,不得開展虛假宣傳。
四是壓實監督管理責任。規定主管部門、舉辦單位應當監督指導事業單位依法開展活動。行業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師德師風、醫德醫風、科研誠信等行風建設的監督檢查。登記管理機關應當重點加強對事業單位公益性職責履行情況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與相關部門加強監管聯動和協同配合。
五是規範優化登記服務。規定事業單位依照規定辦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未經登記的,不得以事業單位法人名義開展活動。事業單位被撤銷、整合等,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辦理註銷登記。登記管理機關、事業單位應當依法通過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平台及時公開登記管理相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