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九月四日電】中國西南大轟炸受害者對日本訴訟團律師處消息,當年參與對日訴訟的一百八十八名重慶、成都等地大轟炸受害者原告中,目前僅存蘇良秀、達朋芳兩名親歷者尚在世。至今,親歷者仍未等到日本對二戰期間無差別轟炸中國平民的道歉和賠償。
綜合媒體四日報道,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一百零八架日軍轟炸機分四批向成都市區投下炸彈。蘇良秀的祖母、母親等六名親人被當場炸死,她腿部受爆炸重傷,疤痕至今仍在。轟炸發生時,達朋芳年僅三歲,姑姑等三名親人被炸死。她在躲避時手臂受傷,因未及時救治落下終身殘疾。她說:「日軍侵略者不講人性,專朝人員密集的地方投彈。我的左手抬不起來,這一輩子都殘了。」
檔案記載,一九三八至一九四四年間,日軍對中國西南大後方發動大規模無差別轟炸。僅成都一地,就有一千七百餘名平民遇難,三千五百餘人受傷,八十多條街道被毀,一點五萬間房屋化為焦土;重慶遭受的轟炸更為慘烈,日軍累計投彈一點八萬餘枚,直接造成民眾傷亡超三點二萬人。大量手無寸鐵的普通平民失去家園與親人,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並未對日軍無差別轟炸平民這一反人道罪行進行起訴清算。
二00五年起,倖存者、中外學者、律師攜手推動民間對日訴訟。二00六年三月,首批四十名受害者向東京地方法院遞交訴狀。二00七年,成都大轟炸受害者索賠團加入,後經三次追加起訴,來自川渝多地的一百八十八名受害者及親屬成為原告,要求日本政府正視歷史、公開謝罪並予以賠償。
二0二五年底,遇難者後代楊小清將該案一審判決書捐贈成都市檔案館。這份八十五頁的法律文書,是日本司法層面首次從法律事實角度承認日軍對重慶、成都等地實施無差別轟炸、殘害無辜平民的史實。但判決駁回了向受害者謝罪、賠償的訴求,案件歷經日本三級法院審理均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