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離島舊城區村屋特府因應實際確保樓宇原有基本供電 持續改善舊區環境及生活質素

 【特訊】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就立法會梁普宇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對問題一、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保障澳門各區的水電供應穩定及安全,現時包括離島舊城區在內的全澳各區,公共供水及電力供應充足。對於離島舊城區村屋,基於歷史原因,同時考慮到居民的生活需要,特區政府在尊重歷史的同時,已經因應實際情況作審慎處理,確保相關樓宇的原有基本供電正常。環境保護局表示,三點四千伏安的供電功率標準是根據第一一/二00五號行政法規核准的《電網接駁分擔費用規章》所規定,可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按現行第四三/就一/M號法令第三條規定,物業所有人申請加大供電功率時,必須提供有關業權或使用權等證明,經審核後才可加大供電功率。

 對問題二、特區政府透過優化城市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和改善出行條件等不同層面,持續改善路環舊區的居住環境。對於舊區居民的生活質素,包括土地工務局、環境保護局和海事及水務局等部門持續透過跨部門溝通,保障舊區居民的居住權利,讓其按照原有居住條件繼續居住於有關樓宇內,並可進行維修保養,同時亦保障居民生活的基本用水和用電需要,確保相關樓宇原有基本水電供應正常。成立小組是跟進工作的其中一個可行方向,特區政府會持開放態度作進一步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