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檔案室)從澳門本地法律看網絡詐騙:青少年必須懂的犯罪界定與心理盲點 澳門積極心理學學會 林滿 顏剛威
預防網絡被害,不僅需要心理防護,更需要結合本地法律認知,讓青少年清晰知道:私下綁定第三方支付、陌生掃碼交易,不僅有財產風險,更牽涉嚴重的網絡犯罪問題。
根據《澳門刑法典》第211條詐騙罪規定,行為人以詭計誘導他人產生認知錯誤、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即構成詐騙罪。結合法典第196條定義,損失超過15萬澳門元即為相當巨額,這次M Pay詐騙總損失24萬澳門元,已達最高量刑標準,行為人可處二年至十年徒刑。
對青少年來說,需要警惕自身的四大心理盲點,這也是絕大多數青少年被害的核心原因:
第一. 稀缺效應與損失厭惡。青少年容易被「限時、限量、超低價」話術刺激,產生害怕錯過的焦慮,讓情緒壓制理性判斷,主動配合對方操作。
第二. 本地社群信任誤判。詐騙分子使用澳門本地用語、偽裝本地商戶,營造熟人、本地可信的氛圍,讓青少年放棄基礎的風險查證。
第三. 資訊不對稱認知盲點。多數青少年無法識別「第三方支付全權授權」的風險,誤以為是普通登錄、普通消費,無意間開放自己的電子錢包扣款權限。
第四. 行為習慣性鬆懈。日常頻繁掃碼消費的習慣,讓青少年形成自動化操作思維,降低警覺性,落入監護缺失的被害陷阱。
懂得預防犯罪心理,才能從被動防騙,變成主動避險,這是青少年預防網絡被害的核心素養。〈澳門 M Pay「第三方電子支付 App」網絡綁定的預防詐騙犯罪心理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