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部對外投資規定 護航企業出海

 【香港中通社六月二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葉永成)中國國務院日前公佈《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這是中國對外投資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受訪專家指出,《規定》將有助護航企業出海,推進對外投資高質量發展。

 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副教授劉春生二日對香港中通社分析指,面對地緣波動與東道國外資審查差異,新規通過前置投資風險盡職調查,整治隱形資產架構投資,從源頭優化項目選址與股權設計,並依託國家風險預警和雙邊經貿磋商機制,引導企業多元化佈局目標市場,完善內部合規制度,提升中企抵禦海外政策突變的能力。

 至於《規定》首次將居民個人境外投資納入監管範圍,劉春生認為,在實操上,採取分級分類管控,規範大額非標投資審查,放開合規標準化產品通道,擴容正規投資產品供給,並通過數字化動態監測,在堵截灰色跨境資金的同時,兼顧居民合理配置資產的便利性,此為未來工作落腳點。

 值得留意的是,《規定》明確加強風險防控,劉春生指出,落實「規範、保安全、促發展」要求,政府應側重完善配套細則,搭建風險公共服務平台,運用政策性金融及雙邊協定提供維權與財稅金融支持;市場端則需由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及出海企業補齊市場化合規風控服務,依託常態化政企對接,共建一體化海外投資服務體系,以保障投資安全。

 《規定》適用範圍覆蓋中國境內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居民個人等各類主體的境外投資行為。在監管流程上,構建了從事前合規審核、事中動態監測到事後獎懲追責的全閉環監管體系。治理導向上,強調既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也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實現「以規範保安全、以服務促發展」。

 據統計,當前中國已在境外一百九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企業超五萬家,對外投資存量逾三萬億美元,連續九年位居全球第三。在此背景下,《規定》的出台是健全對外投資管理體系、實施分級分類全過程監督的關鍵舉措。

 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對外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孔亦舒表示,《規定》回應了「十五五」規劃綱要中關於有效實施對外投資管理、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促進貿易投資一體化、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合理有序跨境佈局等重要部署。

 孔亦舒表示,一方面,《規定》通過營造規範透明的制度環境,更好保護對外投資合法權益,為企業和居民規避化解可能遇到的各類海外風險隱患,築牢安全屏障。另一方面,《規定》強調了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全方位完善公共服務平台功能,更加注重統籌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支持專業服務機構提高國際化服務能力和水平,讓企業出海更有底氣。

 專家普遍認為,制定《規定》是中國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在對外投資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