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擬修法制裁毒駕 吸毒者或直接吊銷駕照
【香港中通社六月二日電】台灣毒駕頻傳,台灣當局交通部門六月一日稱,規劃修法,將毒駕加重為吊銷駕照且三年內不得再考,吸食第一、二級毒品者,即便未駕車也將吊銷駕照等。
據報道,二零二五年,全台毒駕移送偵辦案件高達八千六百五十九件,與二零二一年相比,暴增約二百倍。二零二六年一月至四月,全台毒駕查獲件數已達四千七百二十五件,平均每天查獲近四十件毒駕案件。毒駕已變成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安全的問題。
交通部門稱,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扣押駕駛照一至兩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三年內不得再考;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駕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則扣押駕駛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