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乘客不同需要下月一日起 港的士必須提供電子支付
【香港中通社三月十五日電】香港運輸署十五日提醒的士司機,四月一日起必須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以方便乘客繳付車費。乘客登車前,可留意車窗貼紙或向司機了解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亦可繼續以現金繳費。
四月一日起,香港所有的士司機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繳費媒介,包括一種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如支付寶、微信支付或BoC Pay;和一種非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如八達通、信用卡或轉數快。
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並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貼紙展示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識別。
運輸署發言人說,新規定旨在善用電子科技,進一步提升整體的士服務質素。不同種類電子繳費媒介既方便乘客,特別是遊客繳付車費,亦可照顧乘客不同需要,同時提升的士業運作效率。
署方去年八月起督導主要電子繳費平台及的士業界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包括向的士司機介紹法例要求,舉辦超過二十場工作坊,以及十一場的士站外展活動,主動接觸司機,至今有約一千九百名司機參加工作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