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每年的三月十五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委員會委員、婦聯常務理事區小平表示,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積極推動區域消保規則銜接,如澳琴建立「誠信店」標準趨同機制;並與多個消保組織簽署合作協議,強化消費者跨境消費信心與保障,工作值得肯定。但關注近年隨著電子消費增長,衍生了更多相關營銷行為的爭議,建議當局定期開展專門調查,加強消費優惠措施的監管。
區小平指出,本澳的移動支付於疫情期間迅速普及,電子消費平台現已超過十個。去年本地移動支付交易筆數約三點八億宗,遠高於信用卡簽帳和現金,反映移動支付已主導本地日常小額消費。在電子消費熱潮下,市面上積分商城等新型消費模式隨之冒起。她談及,商家推出的「積分+現金」兌換方式,雖能讓消費者感到實惠,提升消費意願,對商家亦具促銷作用。然而,有市民反映在使用積分兌換商品時,積分兌換後的商品價格比商店現場標價更高,且電子平台兌換條款列明無法退款及退積分,導致消費者蒙受損失。事實上,消費積分的實際使用應視為消費權益的延伸,亦應體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在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所建立的法律關係中均須體現各參與者的平等、誠實及善意」的規定保障。建議當局定期主動開展積分兌換等優惠措施的專門調查,加強消費優惠措施的監管,研究推出針對性指引規範,制定合理的退款退積分機制,提供消費者的權益保護。
此外,因應澳門居民消費外移的趨勢,除餐飲、購物外,還涉及教育課程、預繳式服務等長期消費專案,此類跨境預繳消費易因機構突然結業、服務中斷引發糾紛。區小平建議,當局持續強化跨境消費權益保護合作機制,深化宣傳「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台」,方便居民高效處理跨境消費爭議;同時通過宣傳教育,引導居民優先選擇有「誠信店」認證、退款條款清晰的機構,從源頭降低跨境消費的潛在風險,為消費者營造公平、透明、誠信的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