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逾廿一萬港元私煙抵港 女子被判囚半年
【香港中通社1月10日電】香港海關10日公佈,一名43歲抵港女旅客,因進口市值21.78萬港元的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1000港元。
案情顯示,海關人員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上述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4.84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21.78萬港元,應課稅值約16萬港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