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制度四項津貼 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特訊】按第二六九/二0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社會保障制度四項津貼金額調升,自二0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基本保障,出於對居民在面臨重要人生節點的關懷,以及在面對突發狀況時的支援,自二0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調升四項津貼的金額。調升後,結婚津貼由原來二千二百二十元(澳門元,下同)調升至四千元,合資格配偶雙方可同時申請,失業津貼調升至二百一十元/日、疾病津貼方面,住院津貼調升至二百四十元/日,非住院津貼調升至一百八十元/日、喪葬津貼調升至五千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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