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令公佈《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一日電】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條例》旨在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條例》共六章六十三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總體要求。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堅持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撲救、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機制)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防滅火工作,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二是突出火災預防。政府有關部門編製森林草原火災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各類森林草原防滅火隊伍應當建立聯防聯訓聯戰機制。加強防火道、隔離帶等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航空協作機制。嚴格防火區、防火期和高火險區、高火險期的管理措施,加強日常巡護和防火檢查。
三是完善火災撲救。明確值班制度和火情報告程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當立即按照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適時啟動應急響應。根據需要及時設立火場前線指揮部,就地就近組織相關力量參與撲救,及時解救、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
四是做好災後處置。根據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和傷亡人數,將森林草原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規定森林草原火災調查評估、統計等制度,明確撲救人員的醫療救治、撫恤優待和補貼補助。
此外,《條例》對森林草原防滅火中的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