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前總理 哈西娜被缺席判死刑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十八日電】據孟加拉國媒體報道,孟加拉國國際犯罪法庭十七日裁定前總理哈西娜在二0二四年全國性抗議活動期間犯下罪行,缺席判處她死刑。
報道說,孟加拉國檢方對哈西娜提出五項指控。檢方表示,根據孟加拉國法律,哈西娜在逃期間不能行使上訴權。
判決後,哈西娜發表聲明說,法庭針對她作出的判決「帶有偏見且出於政治動機」。
二0二四年八月,孟加拉國發生全國性抗議活動,要求總理哈西娜及其政府辭職;八月五日,哈西娜辭職;六日,國民議會解散;八日,尤努斯宣誓就任孟加拉國臨時政府首席顧問。
據報道,哈西娜辭職後乘飛機前往印度,此後一直在印度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