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昨日一般性討論及通過《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案,法案建議提升「足金」的純度標準為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並增加規範鉑金貨品的純度標準,同時又建議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制度等。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會上一般性通過《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引介時表示,現行規範黃金及鍍金貨品的第一/二00三號法律《黃金商品化法律》實施至今已超過二十年,隨着社會和行業技術的發展,已未能符合消費者對金飾貨品種類和品質的需求,為進一步提升本澳金飾行業的競爭力,推動金飾行業的健康發展,落實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特區政府對現行第一/二00三號法律進行全面檢討,並對若干未能符合行業規定的內容進行調整和完善。
他表示,經參考諮詢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因應本澳金飾巿場的發展情況以及業界的實際操作,並參考了鄰近地區相關法律制度後,特區政府制定了《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案。法案包括四點,包括:一、建議將適用範圍擴大,除黃金貨品外,亦適用於鉑金貨品及表面經過處理的貨品(包括包金貨品及鍍金貨品),讓消費者能夠在交易前清楚識別所交易的貨品類別及其純度。
他又稱,二是建議提升「足金」的純度標準為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並增加規範鉑金貨品的純度標準。而「足鉑金」的純度標準則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以配合鄰近地區就黃金貨品及鉑金貨品的純度標準,藉此提升本澳金飾行業的競爭力。三是建議引入鉑金貨品以及表面經過處理的貨品(包金貨品、鍍金貨品)的純度標註的標示規定。四是建議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制度,其中經參考近年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發展情況和通脹等因素,以及考慮到本澳金飾行業的實際情況,建議適當調升部份行政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以加強對違法行為的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