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澳門首店經濟發展計劃》 首期於11月1日起接受申請

 【特訊】為增強澳門營商環境吸引力,引進外地品牌落戶澳門開設首店,豐富本地消費文化,特區政府推出《支持澳門首店經濟發展計劃》(下稱「首店經濟計劃」),向符合特定條件的國際、內地、香港特區、台灣地區品牌提供最高一百萬澳門元的資助。第一期計劃將於二0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0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

 「首店經濟計劃」講解會昨日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新聞中心舉行。招商投資促進局(下稱「招商局」)代主席李藻森、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研究廳廳長李兆生、招商局招商投資及經貿拓展事務廳高級經理周鵬出席。約一百二十名澳門商會、協會、各區坊會及本澳媒體代表參與。

 帶動社區經濟,目標引進逾二十個外地品牌

 招商局代主席李藻森表示,首階段期望透過「首店經濟計劃」引進逾二十個海內外符合條件的品牌來澳門開設首店,進一步提升澳門的市場競爭力。藉著支持有關品牌在特定區域開店,帶動社區經濟發展,促進本地消費,助力周邊中小企發展以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同時,以此引入更多新產品和新業態,為本地經濟注入新動能。未來將持續加強跨部門協作,推動招商引資,亦將積極鼓勵本地中小企把握「首發經濟」機遇,引進更多優質產品、特色美食及專業服務,促進市場多元發展。

 資助分兩部份,三期發放最高一百萬

 「首店經濟計劃」面向符合特定條件的國際、內地、香港特區、台灣地區品牌。

 國際品牌需曾入選全球百強、世界品牌五百強等榜單;或經營十年或以上,上年度品牌價值在國際市場同類產品中排名前五十名;或全球至少三個以上國家已設立至少十間門店;或由以葡萄牙語或西班牙語為官方語言的國家或歐洲地區當地商會推薦的特色品牌。

 內地、香港特區、台灣地區品牌需經營五年或以上,上年度品牌價值在國內市場同類產品中排名前十名;或內地品牌於內地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或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當中的五個城市設有至少五家門店;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品牌於當地或內地設有至少五家門店。

 資助分為兩部份,一是基礎資助,上限為五十萬澳門元;二是疊加資助,按首店選址在包括新口岸區等的特定區域,以及按經營面積、本地全職僱員人數擴增規模,階梯式設不同的資助金額。兩部份資助總上限為一百萬澳門元。

 關於資助對象的要求、申請條件,以及資助細則的詳情,可瀏覽「首店經濟計劃」專頁:https://www.ipim.gov.mo/zh-hant/investment-promotion/programme-for-supporting-the-development-of-macao-first-store-economy/,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710300或電郵至ece@ipim.gov.mo向招商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