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 完成督察反饋工作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三日電】(記者 阮煜琳)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十三日公開消息顯示,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完成督察反饋工作。

 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九月十一日至十三日,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向山西、內蒙古、山東、陝西、寧夏等五省(區),以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家中央企業反饋督察情況。

 各督察組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進一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總體看,此次被督察的省份和中央企業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同時,督察也發現一些突出問題:一些省區「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問題仍然存在,部份敏感區域生態保護治理成效還不穩固,違法捕獵販賣野生鳥類多發頻發,「挖湖造景」問題整改不力。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落實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堅戰存在短板。一些中央企業沒有真正發揮在生態環保領域的示範帶頭作用,生態環保主體責任落得不實,體制機制不完善,能耗管控不到位,落後設備淘汰滯後,生態環保監測數據弄虛作假。

 督察組指出,後續工作中持續加強調度督促,對發現的問題緊盯到底,推動被督察對象切實整改到位、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