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過萬支未完稅香煙入境香港 一女子被判監六星期
【香港中通社九月十三日電】一名入境香港的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十三日在香港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星期及罰款一千五百元(港元,下同)。
海關人員十二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該名三十一歲抵港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一萬多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四點二萬元,應課稅值約三點四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表示,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