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一印尼女外僱技師與客人按摩時提供手淫服務 按摩中心東主及其胞弟涉淫媒罪被拘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淫媒罪案件,行動中拘捕兩名本澳男子。案中一名任職南灣一按摩中心的印尼女外僱技師,涉入職不久被東主要求替客人提供手淫服務賺錢約八個月,該技師最終報案求助。警方經調查拘捕按摩中心的東主及其胞弟,涉最少賺取逾十五萬元的不法利益,正調查有否其他人受害。
涉案的南灣一按摩中心東主,姓蔡,五十三歲,本澳居民;其胞弟,四十七歲,本澳居民,按摩中心經理;二人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女事主,為一名印尼女外僱,按摩中心技師。
案情指,涉案的按摩中心於去年五月開始營業,女事主在同年七月透過外僱公司安排來澳在該中心工作。同年九月開始,東主蔡某便強迫她與客人按摩時,提供手淫服務,每次收費一千六百八十澳門元,女事主可獲其中的一百五十元作報酬。她因需要寄錢回家鄉,以及支付外僱中介費,被迫答應蔡某有關要求。此外,女事主工作時亦需按要求穿著性感連身裙提供「服務」。直至上月三十日,她最終向治安警報案告狀,治安警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
司警其後在前(一)日上午,到上址搜查並起出四條黑色連身裙、大量收據及接摩油,同時帶走按摩中心的職員問話。警員其後在黑沙環兩個單位拘捕蔡氏兄弟,兩人拒絕合作。但司警查悉,女事主由去年九月至今替逾一百名客人手淫,每次完事後,蔡弟會簽發收據給她,用作收取一百五十元的報酬。而該按摩中心共有八名技師,警方正調查有否其他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