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依法查核提名委員會提交的候選名單 今起至八月廿九日禁止競選宣傳
【特訊】提名委員會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交候選名單及政綱的期間於昨(二十六)日完結,選管會嚴格依法進行查核工作,最遲於七月十五日公佈查核候選名單的決定。通過查核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及其候選人,將於九·一四選舉日競逐第八屆立法會的直、間選議席。
至昨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辦公時間結束,選管會共收到八份直選及六份間選的候選名單。在提交候選名單期限屆滿後兩日(六月二十八日),選管會將於其辦公設施內貼出一份候選名單總表,其內詳載各候選人及候選名單受託人的身份資料。
關於查核候選名單,選管會跟進候選名單所提交的資料是否符合規範,以及審查名單內每一候選人有否被選資格等。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者向選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對於選管會根據審查意見書作出候選人不符合候選人資格的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另外,根據選舉法相關規定和選舉日程,今(二十七)日起至到八月二十九日,即提交候選名單期限屆滿日翌日至競選活動期開始前,為禁止宣傳期,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競選宣傳,違者將被科二千至一萬澳門元罰金。
有關禁止宣傳期注意事項的問題集已上載至立法會選舉網頁(www.eal.gov.mo),選管會希望候選名單受託人、候選人、助選團隊及所有相關人士仔細瀏覽問題集,充份了解當中資訊,以免不慎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