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蘋果和Meta被歐盟罰款七億歐元 白宮稱是「新型經濟勒索」

 【香港中通社四月二十四日電】歐盟委員會二十三日發佈新聞公報,認定美國蘋果公司和「元」公司(Meta)違反《數字市場法案》(DMA),對兩家公司分別處以五億歐元和兩億歐元罰款。據報道,美國白宮同日晚些時候對此作出回應,稱歐盟此舉是「新型經濟勒索」,美國不會容忍。

 路透社報道稱,白宮認為《數字市場法案》具有「歧視性」。白宮發言人說,「美國不會容忍這種新型經濟勒索」,並稱這種專門針對和破壞美國公司、扼殺創新和實施審查的域外法規將被視為貿易壁壘和一種威脅。

 路透社提到,蘋果公司和Meta也分別發表聲明回應歐盟此舉。蘋果公司在聲明中說,「今天發佈的新聞公報是歐盟委員會又一個不公正針對蘋果的決定,這些決定不僅損害用戶隱私與安全,也將對產品造成負面影響。」

 Meta在聲明中稱,「這不僅是罰款,(歐盟)委員會強迫我們改變商業模式,對Meta徵收數十億美元關稅,同時讓我們提供劣質服務。」

 對於歐盟對美國科技巨頭罰款七億歐元,有報道稱此次處罰為歐盟《數字市場法案》生效以來首次作出的非合規認定。據悉,歐委會二十三日在聲明中說,蘋果公司在其應用商店中限制應用開發者引導用戶使用第三方渠道,剝奪了用戶獲取替代優惠服務的權利。蘋果公司未能證明相關限制具有必要性,歐盟要求其立即解除相關限制,並不得再採取具有類似效果的做法。

 聲明還提到,Meta二零二三年在歐盟地區推出「同意或付費」模式,要求其旗下「臉書」和「照片牆」用戶要麼同意將個人數據整合用於接收個性化廣告,要麼支付月費以使用無廣告版本服務。歐盟認為這一模式不符合相關法律要求,因此作出處罰決定。聲明還說,若蘋果和Meta未在六十天內落實整改,可能面臨進一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