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管會應教青局邀請辦講解會 向學校代表介紹立會選舉制度相關規定

 【特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昨(七)日應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邀請,在澳門科學館會議廳舉辦「二0二五年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教育界講解會」,向學校代表介紹立法會選舉制度的相關規定,加深對選舉法的認識及了解,並期望學校向學生宣導依法、公平、公正、廉潔的選舉理念。約二百人出席了講解會。

 選管會主席盛銳敏表示,澳門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明確立法會議員由澳門永久性居民擔任,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基本法附件二規定,從第五屆開始,立法會由三十三名議員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十四名;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員十二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議員七名。這個制度安排既充份體現了「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又符合澳門的歷史和現實。二00一年,特區依據基本法制定《立法會選舉制度》,對立法會選舉制度作出具體規定。此後在二00八年、二0一二年、二0一六年和二0二四年先後進行了四次修訂,不斷予以完善。回歸後,澳門特區依法選舉產生了第二、三、四、五、六、七屆立法會,每次選舉都得到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選民的廣泛參與。今年將選舉產生第八屆立法會。

 他指出,選舉是公民教育的最佳題材之一,學校可藉著是次選舉的機會,讓學生認識選舉制度及依法、公平、公正、廉潔的選舉理念。選管會將於選舉日前設置模擬票站,希望學校踴躍組織學生參觀,讓其親身體驗投票過程,認識如何盡公民義務。

 盛銳敏表示,根據選舉法相關規定,公立學校在選舉中要保持中立,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亦須對各候選名單保持中立,不得利用辦公時間及空間進行宣傳和拉票。私校方面,選舉法並沒有訂立特別規範,在競選宣傳上,由校方自行決定及作出安排,但必須依法,並且只能夠在競選宣傳期內進行。

 教青局局長龔志明表示,學校教育是落實社會使命和責任的重要一環,教育界必須嚴格遵守立法會選舉制度及相關指引的規範,保證選舉在公平、公正和廉潔的環境下順利進行。教青局會持續優化學生公民教育工作,將會組織學生參與模擬投票,並製作有關素材供學校使用,以加深學生對立法會選舉法的認識,了解作為選民的權利和責任,以及宣導公平選舉的理念。

 講解會上,選管會秘書處代表向與會者介紹了選舉制度、選舉程序、選舉法相關規定、公立學校中立義務,以及學校可以如何助力選舉順利舉行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