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司警拘捕一名治安警女警員及其男朋友。兩名疑人涉嫌揭發其家的女傭偷走其家中六萬澳門元利是錢後,拷問對方多個小時,期間扣起女家傭手機及證件,用膠紙綑綁雙手,要求交代解決方法。女家傭不堪壓力,衝入洗手間先用剪刀自殘,最後跳樓自殺身亡。事發後涉案男女刻意隱瞞拷問過程,司警經調查最終將兩人拘捕。
涉案的治安警女警員姓梁,三十六歲,本澳居民;其男朋友姓薛,三十四歲,報稱導遊;兩人為情侶關係。他們會被控以嚴重脅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不當扣留證件罪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女死者,東南亞人,青年,任職家傭一年及留宿工作地點。
案情指出,司警在今年四月二十九日早上約八時,接報黑沙環中街一大廈發生墮樓案,一名女子從大廈高層一單位廁所氣窗飛墮到平台身亡。司警當時向涉案單位屋主梁女及其男朋友薛某了解情況,兩人稱懷疑家中女傭偷走他們折合六萬澳門元的利是錢,並在她的房內發現相關利是封。
司警經進一步調查,透過不便透露的證人及偵查手段,查悉梁女及薛某得知利是錢被盜,今年四月二十八晚上女傭返回單位,該情侶即扣起她的護照及手機,並翻查通訊記錄,接著由當晚深夜十一時至翌日(二十九日)凌晨二時,不停地拷問梁家女傭最終承認偷走利是錢。
其後,薛某用透明膠紙綑綁女傭雙手,取走她的護照後離開單位。至二十九日凌晨五時至約七時,梁女再度質問,要求她交代解決方法。被責問女傭卒因不堪受壓,先是衝入洗手間用剪刀自殘割手指,梁見狀阻止並通知薛某回來。兩人繼續拷問,最終女傭再衝入洗手間反鎖,經氣窗跳樓身亡。
司警表示,調查期間涉案的情侶刻意隱瞞其對案中死者的不法行為。至前(十)日傳召兩人到警局問話,最後將二人拘捕。司警又稱,事發樓層較高,相信死者在不勝壓力下自殺,而經法醫檢驗,死者身上無被襲擊或毆打造成的傷痕。
司警為此作出特別呼籲:對於任何涉嫌犯罪的人士,除了在法律規定的情況,即《刑事訴訟法典》第238條(現行犯情況下之拘留)第一款b)項所指:如任何司法當局或警察實體既不在場亦不能及時被召喚,則任何人得進行拘留外,一般公眾(包括被害人)無權對涉嫌人自行實施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執法行動,否則,將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治安警表示,就一名警員涉嫌觸犯嚴重脅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不當扣留證件罪,經司法警察局調查後,已被依法拘留及移交檢察院偵辦。有關事件,當局感到非常震驚,警務人員知法犯法,絕對不可接受,當局已立刻開展紀律程序跟進,若證實有關事實,將依法嚴肅處理,已對上述人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並將全力配合相關後續刑事調查工作。
治安警察局對於人員的紀律管理,一直高度關注,不斷完善各項監督機制,也持續進行紀律教育。這次事件反映相關人員嚴重缺乏法律意識,由被害人變成犯罪的嫌疑人,對此感到非常痛心,當局將以此為教訓,進一步加強人員的法制教育。
治安警察局重申一直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及操守,對於所有違法違紀行為,必定依法嚴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