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日前,行政會完成討論《建築物燃氣設施的技術規範》和《工業及商業場所鍋爐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兩個行政法規草案。據悉,此兩草案分別自公報後滿三十天起和明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屆時舊法規將被廢止。這意味著未來建築物的燃氣設施設計參數必須兼容天然氣的特性,並禁止安裝無煙道式燃氣熱水器。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陳溥森認為,新的技術規範和排放標準,有利於完善建築物的燃氣主幹管道的設置,配合天然氣的發展,令設備的設計或安裝更加符合國家或國際標準,令建築物燃氣的安全性更為加強,使工商場所鍋爐的空氣污染物排放得到明顯的改善。其中,禁裝無煙道熱水器,更關乎千家萬戶的安危。這些法規完全值得支持,更冀望當局能真正落實。
眾所周知,無煙道式熱水器的運作是靠從室內抽取空氣去為燃燒爐具提供助燃的,燃燒過程中必然產生廢氣,內中就包含有毒的一氧化碳,倘若使用範圍通風不足,就存在吸納中毒的危險。澳門以前每年都曾頻發有人緊閉門窗洗澡而不幸中毒搶救、甚至死亡的事件。有鑑於此,本澳參考鄰埠的辦法,於二0一0年禁止無煙道式熱水爐入口,到二0一七年亦正式禁止售賣。問題在於,只禁止進口及禁止銷售,而並沒有禁止「使用」,隱患便潛伏其中。因為無煙道式熱水器價格便宜,所以仍有人自鄰近地方購買運回澳門私下安裝使用,有些更沒有接駁排氣管,安全性極低。更何況無論何種品牌的燃氣器具,經過一段時日的使用之後,因受到內外因素的影響,都會令金屬外殼和接駁膠管出現不同程度的腐蝕減薄、疲勞裂紋、凹坑變形等缺陷,甚而減壓閥和瓶閥密封圈出現老化鬆動,嚴重時更會爆裂造成漏氣。澳門有各式樓宇建築近七千幢,居住著有十九萬四千多戶家庭,究竟有多少家庭至今仍然在使用無煙道式熱水器,或者安裝了宻封式熱水器而沒有接駁排氣管的?這確實不得而知,但相信在老區舊樓則肯定不在少數。
陳溥森指,針對無煙道熱水器屢出事故的問題,當局現時除禁止進口、禁止出售之外,本澳可否配合修例,用倡導為主、資助為輔的辦法,鼓勵市民逐漸棄用?具體執行當然宜慎重而行。現時秋冬季節日漸逼近,家庭的熱水器使用頻率很快進入高峰期,希各家庭對石油氣器具開展全面的檢查,凡使用殘舊或過期報廢的應及時安排專人更換。有關方面應抓緊時機爭取業界和社團的支持,社區和學校宣傳,尤其針對不熟悉本地情況的外僱更是不能遺漏,令安全使用熱水器家喻戶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