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報)錢品 星雲大師
《善生經》裏提到了取財有六種非道,不可為之,即:
一、種種戲求財物者為非道,如賭博、競勝、比武等皆是。
二、非時行求財物者為非道,「非時行」是指晝夜顛倒,不顧家庭眷屬,如玩弄娼妓,不務正業,即世間的浪蕩子。
三、飲酒放逸求財物者為非道,酒能亂性,飲酒的人必多放逸,不事生產。
四、親近惡知識求財物者為非道,指親近惡友不但不能得財,反而有傾家蕩產,甚至喪命的災禍。
五、常喜妓求樂求財物者為非道,指性好歌舞娼妓,任意浪費。
六、懶惰求財物者為非道,指性好遊蕩,不喜作業,凡寒熱飢飽都有錯口,不肯做事。
以上六種都是消耗財物,不事生產,不但現世勞神傷財,身敗名裂,而且來生墮苦趣,失人身,所以說,是非道亦即非人倫善道也。
佛教過去辦過類似今日的當舖的典當事業,只向百姓收取非常微薄的利息,甚至完全不取分厘,以幫助貧苦人士周轉經濟。譬如北魏的僧祇粟、南北朝的寺庫、唐朝三階教的無盡藏院,都是佛教開展的便民利國的金融事業。只是佛教創典當制度,不同於今日一般當舖的高利放貸,佛教是本着「來之於十方,用之於十方」的精神,把社會的淨財做一個集中,然後再一次發揮其整體的力量,回饋於社會,屬於服務大眾的慈善事業,而且具有繁榮經濟的功能。(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