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科局加強宣傳瀕危物種進出口規定 與業界交流並派發宣傳海報

 【特訊】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下稱「經科局」)近月透過專題交流及實地走訪等方式,向本澳物流業界、中醫藥界及本地商戶介紹《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下稱「《公約》或CITES」)及本澳《〈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第二/二0一七號法律)的相關規定,並就瀕危物種進出口的法律規定及注意事項與業界交流,珠澳跨境工業區商會、澳門物流貨運聯合商會、澳門空運暨物流業協會、澳門中醫藥學會及澳門中醫藥大健康產供銷商會逾五十多位代表出席專題交流活動。

 此外,在澳門中區南區工商聯會、澳門離島工商業聯合會、澳門北區工商聯會及澳門新口岸區工商聯會的支持和協助下,經科局人員走訪了各區近五十家經營中藥材、參茸海味及綠植的商戶,派發宣傳海報及單張,介紹相關法律規定,並即場解答商戶疑問,提升商戶對瀕危物種管制要求及合規經營責任的認識。

 現時受《公約》管制的物種逾四萬種,當中,極度瀕危物種及其製品如象牙、犀牛角、熊膽、虎骨等,嚴禁商業貿易;公眾熟悉的動植物及其製品如蘭花、仙人掌、豬籠草、龜、鸚鵡、鱷魚皮具、含麝香的產品等,以及部份食材及中藥材如石斛、花旗參、部份魚翅及海參等,其進出口均受到法律規管,必須領有准照及CITES證明書。

 經科局提醒業界及市民,瀕危動植物種的貿易、持有及運送皆受法律約束,未具備證照攜帶瀕危物種出入境,最高可被科處五十萬澳門元的罰款,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詳細資訊可瀏覽經科局網頁(http://www.dsedt.gov.mo/cites)或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五九七 二二三八/八五九七 二六三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