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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遺址約六千至五千五百年前釀酒殘留物  楊靜 胡健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10月23日對外發佈,斯坦福大學古酒研究團隊與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合作,通過微體化石分析,首次確認山西汾陽杏花村遺址馮郝溝地點出土的陶器中存在距今約6000年至5500年的釀酒殘留物。

 杏花村遺址最早發現於1982年。2022年,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對汾陽市杏花村鎮馮郝溝村東北約300米處發現的古代遺存進行考古發掘,地處杏花村遺址建設控制區的北部邊緣,為杏花村仰韶文化遺址的中心地區。

 考古人員介紹,此次研究對馮郝溝地點出土的10件仰韶文化中期陶器表面殘留物進行系統檢測,包括2件小口尖底瓶、2件陶鉢和6件陶罐。

 研究顯示,10件陶器標本中均檢測出較多數量的澱粉粒與真菌孢子,以及少量植矽體。絕大多數澱粉粒呈現出明顯的受損特徵,包括酶解和糊化現象。殘留物中普遍檢測到真菌,主要為紅曲黴閉囊殼,另有少量菌絲和酵母細胞,這一組合與曲酒的釀造相關。

 同時,陶器中還發現因低溫加熱的糖化過程產生的酶水解損傷澱粉粒,以及可能來自黍或粟穎殼的植矽體,表明其釀酒方法亦包括榖芽酒。

 此次研究所識別的澱粉粒種類較為豐富,以稻米和粟黍為主,同時還包括薏苡、野生小麥族、栝樓根、芡實、橡子和姜等。在馮郝溝陶器的澱粉粒組合中,首次發現稻米的存在,而且其數量和出現率均居於首位。

 研究認為,馮郝溝的尖底瓶主要用於曲酒和榖芽酒的釀造,也是通過蘆葦吸管從中咂酒的飲酒器;一些陶罐與釀酒或儲酒相關,彩陶鉢則與宴飲活動密切相關。這批陶器均來自普通居住遺址,表明釀酒與飲酒在仰韶聚落中是一種普遍化的實踐。

 考古人員表示,該研究填補了山西地區仰韶文化酒文化研究的空白,也進一步表明,以稻米和紅曲為核心的曲酒與榖芽酒釀造體系在仰韶文化擴展過程中得以延續,並結合本地資源進行了適應性調整。◇(中新社)